站在石砌的窗前往外看,风是清冽而干燥的。
现在时间是早上7点,谢德起床有一会了,他望着领域内旷野的一片白雾茫茫,手中提着一把猎枪,身后跟着一匹黑色骏马。
他抬起手中的猎枪,瞄准一个方向,扣下扳机,砰的一声,惊起一片鸟兽。
身旁传来安伯斯的声音,“你打中了只野兔,说真的,我不喜欢吃兔肉,而且你大早上的就来打猎,不觉得闲的慌?”
“这只是个娱乐活动,你一大早上就来找我,有什么事吗?”谢德收起猎枪,将枪挂在马背上,他只穿着一身休闲服,将头发挽起,面色极为淡定,都快要习惯安伯斯的突然出现了。
安伯斯穿着经典的黑袍,走在他身旁,旧事重提,“我能提关于?的事吗?说真的,我的医院需要它。”
“那你还是换个话题吧。”
“我就知道。”安伯斯耸了耸肩,“好吧,我和你之间没有什么好谈的了,你每一次的拒绝都在深深的伤害我的心。”
谢德不在意的轻笑一声,他拉着马的缰绳,和安伯斯走在这一片一望无际的田野。
安伯斯问:“你不打算把那只死兔子给捡到手上吗?”
“会有人捡。”
“那就好,虽然我不喜欢吃兔肉,但是派对上必须得有只兔子,这是仪式。”
谢德疑惑的问他:“